根据《信访工作条例》有关规定,按照市政府常务会议要求,为畅通群众沟通渠道,及时解决群众关心的问题,增强与群众的联系,提升服务质量和公信力,现制定接待群众来访工作方案。
一、接待时间
每周星期一上午(法定节假日除外)固定作为洛阳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接待群众来访日。其他工作时间接待群众来访,落实“首问负责制”制度,由集团综合管理部(信访工作专班)统筹协调。
二、接待领导
接待群众来访日由集团董事长或总经理主持,相关负责同志参加。集团董事长或总经理同时参加上级部门会议或出差等特殊情况,由其委托集团其他班子成员主持。
三、接待地点
洛阳市洛龙区龙门大道和宜人路交叉口东北角,洛阳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办公楼。
四、接待内容
(一)主要接待范围。1、接待对象为广大群众、本集团职工等;2、受理范围为涉及本集团职责范围内的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支付、政策咨询、业务办理疑问、意见建议、投诉举报等事项。
(二)不予受理事项。1、依法应当通过或者已进入诉讼、仲裁、纪检监察、行政复议等途径的事项;2、上级部门已依法依规办理,出具书面答复意见或向诉求人解释说明的事项;3、没有明确对象和具体事实的问题和事项;4、匿名的意见建议或诉求事项;5、信访事项已经受理或正在办理的,信访人在规定期限内又提出同一信访事项的;6、不属于集团职权范围的信访事项;7、不符合法律、法规、规章或其他有关规定的。
五、工作程序
(一)公告。每周星期五(接待群众来访日的前3天)在集团办公楼入口处发布公开信息,主要公布接待时间、接待室地点和接待领导的姓名、职务。
(二)接待。核对来访人员身份信息或其他有效证件,阅看相关材料,听取来访人陈述,询问反映问题的主要情况、来访人员诉求等。
(三)登记。对来访反映问题和事项及时、全面、客观、准确登记,登记内容须要素齐全、内容详实,包括来访日期、来访人、地址、问题描述、解决建议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。
(四)办理。对群众反映的问题,能当场解答的要清晰说明;不能当场解决的,要告知处理流程、预计时限和反馈方式,避免模糊承诺。
(五)反馈。工作人员要密切关注问题办理进展,及时更新办理进度。问题办结后,及时向接访领导汇报。
(六)归档。定期对来访问题进行整理归档。归档范围包括:登记表、领导批示、交办单、佐证材料(或工作材料)、问题台账、办理情况等。
六、工作要求
(一)态度热情诚恳。对待来访群众要耐心、礼貌,认真倾听其诉求,不推诿、不敷衍。
(二)规范记录信息。详细记录来访人基本信息、反映的问题、诉求及相关证据材料,确保内容完整、准确。
(三)遵守保密纪律。工作人员不得泄露反映问题事项和涉及不宜公开的内容。
(四)跟踪办理进度。督促承办部门按时反馈处理结果,确保“事事有回音、件件有着落”。
(五)定期总结分析。认真总结分析,查找问题和不足,提出改进措施,不断提升信访工作效率和质量。